根据国办发〔2009〕7号文和《办法》有关规定,融资性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非公司制机构。其与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最主要的不同是三个方面:
一、根据目前的规定,融资性担保机构是特许机构,需要通过地方监管部门前置性审批许可并获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在工商等相关部门注册登记成立;而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尚未实行准入管理,其注册登记没有前置性的行政审批要求,也不持有经营许可证,只要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直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或其他注册登记即可成立。根据《办法》有关规定,擅自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性担保”字样的,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
二、融资性担保业务为特许经营业务。根据《办法》有关规定,经过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机构可以兼营非融资性担保业务,但是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只能和融资性担保机构联合担保才能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并处罚。
三、融资性担保机构为纳入监管机构监管的特许机构,除在机构准入方面需要审批外,其高管人员任职资格、业务都需准入审批,而且对其经营活动实施审慎监管。
四、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根据”全国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管理指导意见”是除了融资性担保机构之外的为企业和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机构,开展的业务为工程担保\诉讼担保\联合担保\海关担保\电力担保等实收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的担保机构.现在虽没有一个行政许可前提,但根据"全国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管理指导意见",一般担保机构必须要注册后在30个工作日内在行业协会做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等级认证,同时备案于相应级别的主管部门(工商\法院\建委\金融办\中小企业局)等,根据实际情况在网上公示等.同时地方行业协会可以网上公示那些是等级认证后的担保机构,哪些是一般企业的带有"担保"字样的机构一定要区别。
五、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特点
1、在工商注册后获得行业协会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等级证书;
2、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则备案许可;
3、有国家法定的营业执照\税务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
4、有行业(建委\法院)主管业务部门等入围证明书;
5、有民间借贷担保等的工商经营范围许可;
根据以上,是区别融资性担保\非融资性担保\带有担保字样的一般企业(投资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科技公司\项目公司等).
真正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虽然现在没有行政审批许可后方能注册等,但在合法注册后的在相应行业自律和规范的指导意见,取得非融资性担保等级证书和非融资担保业务主管部门许可还是很难的一个事情,是需要很多准入条件方能成为真正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这样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合法\规范\自律\提升就自然且稳健了。